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评价有效期内年度监督复核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

2025-05-01

各有关单位:

 

       为完善评价监督复核流程,进一步加强监督复核力度,规范监督复核程序,保证监督复核评价的科学合理性,维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,自2024年1月1日起,对评价客户已取得的评价结果(处于3年有效期内,并达到监督复核时限),须进行监督复核程序的,实行调整后的监督复核流程,对评价结果通过监督复核流程的客户出具《监督复核确认书》,公示查询《监督复核确认书》中列明的“结果文件编号”作为该客户维持相应评价结果的有效性证明文件。

       特此通知!

 

 

绿企评价认证(山东)有限公司

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【注:该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】

附通知截图如下:

联系方式

电话:0531-86982890

邮箱:lqpjrzsd@163.com

地址:中国(山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 经十路11111号 华润中心SOHO办公楼

查看微信公众号

0.070628s